特约评论:儿童药品安全问题何时休?

编辑:xiangmengjie

  我国著名的药物不良反应专家、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专家孙忠实告诉记者,国内儿童专用药数量太少,难以满足近2亿儿童的需求,目前常见的处理方法是把儿童看成是“缩小的成人”,即依据儿童的年龄、体重、体表面积等,按照一定的比例将成人用药“折算”出儿童的用量。“世界卫生组织明确表示,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生理功能与大人不同,简单折算的方法无疑存在着很大隐患。”

  孙忠实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多生产一些剂量好掌握、使用很方便的儿童药物。剂型应以液体、颗粒、糖浆、泡腾片、栓剂等为主。另外,儿童用药还应与成人药“划清界限”,如新近澳大利亚、美国及英国先后发出警告,提示抗感冒止咳非处方药禁止2岁以下的儿童使用。2-6岁的小儿也应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慎重服用。


有关部门监管不利,安全事故频发

  有关部门监管不利,安全事故频发

  目前我国卫生行政部分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职能转变不到位。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缺乏有力监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另一方面,对医疗卫生行业缺乏有力的监视,一些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题目得不到及时纠正,腐败行为滋生,医疗服务市场亟待规范。其次,地方政府对药品安全的熟悉不到位也是使安全事件屡现的原因之一。

  儿童药品安全事故频发,原因在于市场机制扭曲,监管体系失灵。亟需修改法律,使“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同时发挥作用。一方面,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对药品必须有一套专门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药品归根结底还是一种商品,必须符合市场规律,由市场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药品安全管理其实就是处理好药品的上述双重特性之间的关系,使“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同时发挥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