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网解读:单独二胎生育险福利会缩水?

编辑:yueer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7、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上海市产假规定

  1、产假:98天

    2、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3、难产假。剖腹产、[3]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晚育假增加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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