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拒收非独生子女
记者查阅了厦门市教育局今年发布的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意见中写道: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时,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非独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此外,海沧区教育局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也做了相应的要求。
独生子女证 父母们了解多少?
不同的是,海沧区教育局文件另有一项要求———实验幼儿园片区内招生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适龄幼儿的父(母)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实验幼儿园的小班至大班阶段就读。
“这是教育局的文件规定,我们要按照规定来执行。”厦门海沧实验幼儿园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
记者向厦门市教育局基教处咨询得知,厦门部分公办园确实拒收非独子女,具体规定还需咨询公办园所属的区教育局。截至昨日发稿时,记者拨打海沧区教育局多个科室电话,均没有人接听。
独生子女的政策优惠有哪些?
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一)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二)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四)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六)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妈妈网小编总结:家长们都了解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领《独生子女证》了吧!自从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让很多生有第二胎的家长们挺苦恼的,不过话说回来,国家给每个育有独生子女的家庭有很多的优惠政策,所以,家长们和孩子还是很受惠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