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哪些行为不能纵容?不能以爱和自由的借口回避的问题

编辑:小倩

5、偶然的一次“放纵”并无大碍,重要的是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这么多条条框框,孩子能每时每刻严格遵守吗?显然不能,否则就不叫“孩子”了。呵呵。孩子有时候会明知故犯,或者存心挑逗大人闹着玩,没关系,如果只有一两次,并不能称为“习惯”,只有多次积累才会产生一定的后果。所以,偶尔放纵一下并无大碍,没必要上纲上线。小时候不胡闹,啥时候胡闹?呵呵。多一点耐心,等待孩子慢开花。

6、孩子的很多调皮捣蛋和破坏的行为,并不是“不良行为”。

我在《不打不骂怎么“惩罚”孩子》一文中,分析了孩子的“错误”分为以下三种:(1)出于好奇心和探索欲的破坏、淘气;比如,把遥控器拆了、把冰箱门弄坏了、把电器按钮抠下来,等等。

(2)心有余而力不足,因为能力不够,而造成的失误;比如,吃饭时把碗打碎了、想拉小弟弟走路却把人给拽摔跤了,等等。

(3)道德品质或者是非观念存在问题;比如,吐口水,偷东西,虐待他人,不爱护公物等等。

第一类错误,是我们应该鼓励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是孩子优秀的天性,我们要保护孩子的破坏力和创造力,还可以陪孩子一起享受这个过程。

第二类错误,是我们应该宽容的,这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宝贵经历,关键不是惩罚,而是让孩子自己承受错误行为带来的后果,从而主动想办法避免再一次犯类似的错误。“自食恶果”之后,吃一堑,长一智。

第三类错误,就是我们不能妥协的原则性问题,除了帮助孩子建立是非观念、培养道德意识,我们家长也要及时反省自己的处世方式和教育方式,有没有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有没有引导孩子遵守社会规范?

很多妈妈都曾“控诉”孩子的“不良行为”,为此抓狂崩溃,向我请教办法。面对这些问题,我的第一反应是:孩子的这些行为,是不是“不良行为”?需不需要家长斩钉截铁的坚持原则?

一位无助的母亲控诉到:孩子坐公交车的时候,要自己独立下车;扔垃圾的时候,如果大人帮忙扔,就要伸手把你扔进去的拿出来,重新扔一遍;平时玩儿的东西放在哪里就是哪里,不让大人动……其实这些行为,都是“秩序敏感期”的典型特征,并非孩子任性、无理取闹。所以,千万别“冤枉”了无辜的孩子啊!

还是这句话,第一,要做正确的事,Do the right things;第二,才是想办法把事情做正确,Do things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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