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规定,为了帮助消费者正确、安全地使用玩具,避免由于使用不当而造成伤害,国内市场销售的玩具必须有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挑玩具要看产品的成分或材质
1、产品名称
使用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与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名称相一致并与其实际内容相符。
2、产品型号
使用说明应与产品形式、型号相一致,不同种类、不同形式的产品不能通用同一说明。
3、主要成分或材质
对含有填充物的玩具,应标明主要成分或材质。让消费者了解产品所用材料的真实情况,以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例如:全部采用全新材料、全部采用安全材料,填充物采用100%聚酯纤维。
4、年龄范围
年龄范围的标注是指导消费者选购玩具时作为参考,也是保障儿童安全的重要内容,应在产品包装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明,如:适合6个月以上、适合18个月以上、适合5岁~9岁、不适合3岁以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