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解孩子内心的孤独
父母和孩子的成长环境相距甚远,独生子女内心的孤独感是父母无法理解的。建议父母在多跟孩子交流的同时,鼓励孩子和同龄朋友交往。同时,不要不加分析地认为孩子“煲电话粥”、发短信是十恶不赦的坏事而严加禁止。
告诉孩子,虽然电话、短信方便高效,但它毕竟不能代替面对面的人际交往,它只是沟通的辅助手段。越是现代生活,越需要丰富的情感交流,一个善于面对面交流的人,会有更强的适应能力。
三、订立亲子协议
与子女签协议是当代父母的一种教育智慧。一对父子曾就“煲电话粥”签订了一份协议:
读初二的君豪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有时一打就是1个多小时。后来父子拟定了一份“电话使用协议”,要求儿子每天打电话不能超过10分钟,否则要支付当月全家的话费。刚开始,协议的执行效果不错,君豪一边打电话,一边盯着墙上的钟。10分钟一到就不情愿地挂上电话,然后冲着爸爸喊:“你看好了,没超时!”这样的结果让君豪的爸爸很满意。但仅过了一周,君豪就找到父亲,说:“爸爸,我要单方面撕毁协议!我的朋友因为我只能聊10分钟,都觉得我没‘义气’,现在都不愿意和我通电话了,甚至疏远我了。爸爸,我保证打电话不会影响学习的,您放心好了!”
君豪的父亲试图通过签订协议约束孩子“煲电话粥”的努力显然失败了,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父母和孩子订立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亲子协议必须体现平等和诚信,协议各条款应由双方协商订立。而君豪父子的协议是由父亲单方面制定的,显然有失公平。
其次,改掉习惯不能急于求成。改变孩子的一种行为习惯需要一个过程,父母不能一厢情愿地急功近利,而应该采取递减的方法,如过去每天通话1小时,现在改为45分钟,下一步改为30分钟。当然,有减就要有加,减少了孩子“煲电话粥”的时间,就要鼓励孩子增加面对面的交往,这样才能维护孩子的友谊,便于孩子接受。
最后,奖惩措施要得当。这份协议只有惩罚内容,而没有奖励内容,显然不会起到激励作用。另外,它的处罚规定――超过10分钟,支付全家电话费用――也不恰当,一般来说,初二的孩子没有经济来源,让他承担全家话费显然没有可行性,这样的条款形同虚设,既是协议,就要切实可行,让孩子从小懂得“言必信,行必果”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