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产前12问 让准妈妈轻松迎接分娩
问题九:曾做过剖腹产手术但孩子夭折,再次怀孕分娩应在何时适宜?
解答:剖腹产术后再次怀孕分娩,至少应该2年以后
分娩后,短期内子宫壁刀口不一定会愈合得很好,加之瘢痕使刀口缺少弹性,不牢固,在妊娠晚期或分娩时容易发生瘢痕裂开,致使子宫穿孔或破裂,导致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因此,为使刀口长得更趋于完好,最好2年以后再怀孕分娩,以使刀口处的瘢痕组织愈合得更好,减少再次分娩时的危险。而且,随着怀孕月份增大,注意观察产妇有无异常情况,在预产期前1-2周宜住院待产。
问题十:剖腹产术后护理与其他手术是否一样,应该怎样护理?
解答:剖腹产与其他开腹手术的护理不尽相同。
麻醉药物作用消失后,就应开始活动肢体。为了促进肠蠕动及早恢复,要勤翻身,防止肠粘连或形成血栓。为了减轻刀口的震动和牵拉痛,有利于恶露排出,宜取半卧位,不宜取仰卧位。为了避免加重肠胀气,不宜吃产气过多的饮食,如牛奶、豆浆、红薯等,以防在肠道产生大量气体;也不宜进食过多,否则不利于刀口愈合。
有人以为产妇吃些人参有利于身体康复,可以促进刀口愈合进补,其实人参反而会使刀口较长时间地渗血,不易愈合。另外,避免较长时间地保留导尿管,一旦拔掉后只要有尿意就应努力去解,这样不容易引起尿道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