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解析了晚育假及相关假期的分类、享受条件、待遇标准等内容,帮助职场人士更好地了解相关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假期可分为必须享受的假期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期两类。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本人工资指请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
如已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该年度本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医疗津贴为3000元。如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按正常工资支付。
六个半月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若哺乳假期满后需延长假期,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生活困难者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80%。
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视为出勤对待,确保其权益不受影响。
了解并合理行使晚育假及相关假期的权益,是保障职场女性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