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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对成人味精摄入量作出了规定,为每人每日120毫克/公斤体重。以一位体重50公斤的成年人为例,按照此标准计算,每天最多可食用味精的量为6克(计算公式:120毫克/公斤×50公斤 = 6000毫克 = 6克)。只要食用味精的量在这个范围内,都不算是过量食用。
综上所述,成人在食用味精时需遵循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摄入量标准,而婴幼儿、孕妇和产妇则应避免食用味精,以保障身体健康。
参考权威站点来源:世界卫生组织官方网站(https://www.wh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