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育医疗费(产检、分娩等医疗费用报销)
(1)在市医保局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医保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生育津贴一般是由公司点垫付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小编有话:生育津贴(也就是休产假时的工资)、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一次性补贴是由市医保局拨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的,所以这部分的钱都是由公司负责发给妈妈!(由于资金从社保机构拨到单位需要一定流程,现在普遍的做法是:单位先自行垫付工资给产假员工,等到社保机构拨款到单位后,由单位自行扣掉之前垫付的的部分,再把扣剩的部分补发给员工。另外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生育津贴少于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那么差额部分由单位垫付给员工!)而生育医疗费主要是在产检和生产住院结算费用时,可抵消部分费用(即是有部分检查和住院费用是由市医保局和医院进行费用核算,自己不用那部分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