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办理流程
此处的办理流程不是指购买生育险的办理流程,而是在已参保的情况下,怀孕后要申报生育定点医院的流程。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2005 年9月1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局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到市医保局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需携带的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又叫围产卡)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据及预产期的证明原件;
3.小1寸近期照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5.《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
享受保险流程
生育津贴报销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