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主要针对再婚生育条件和生育间隔时间进行了调整。这些调整主要针对特殊人群,而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未做出大幅改变。
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尽管这些调整为部分家庭提供了更灵活的生育选择,但总体政策仍然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符合当时国家的人口管理目标。
根据修订后的条例,以下九种情况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二胎:
此次修订是山东省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框架下,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通过放宽部分限制,尤其是针对再婚家庭和特殊人群的生育条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家庭的实际困难,同时也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灵活性。
然而,这些调整并未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核心地位,政策的总体目标仍然是控制人口增长,优化人口结构。
| 时间 | 事件 |
|---|---|
| 2013年 | 山东省修订《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调整再婚生育条件和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时间。 |
2013年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和人性化,但总体上仍然严格遵循国家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