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政策,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日内完成参保手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90日是指精确的日数,而不是3个月,因为连续两个月可能会有31天的情况。
2007年起,我国启动了“一老一小”保险政策,当时规定新生儿需在上完户口后90日内参保,其医疗待遇从参保次月开始享受,直至当年年底。
2011年7月,政策进行了调整,新生儿只要在出生90日内参保,可享受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年底的医疗保险待遇。这一调整更好地保障了出生后需要紧急医疗救助(如进入暖箱治疗)的新生儿的权益。
对于未在出生90日内参保的新生儿及其他儿童,需在每年的集中参保期内办理参保手续。集中参保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参保后可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医疗保险待遇。
| 阶段 | 时间 | 操作事项 | 
|---|---|---|
| 新生儿参保 | 出生后90日内 | 办理出生当月至当年年底的保险 | 
| 集中参保期 | 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 办理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保险 | 
我国新生儿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新生儿的医疗权益,尤其是针对出生后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特殊情况。通过明确的参保时间和办理流程,家长可以更高效地为孩子办理医疗保险,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费用负担。
新生儿及儿童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为家庭减轻了医疗负担,家长需按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孩子的医疗保障权益。
政策依据和详细信息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