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结核是一种需要特别关注的疾病状态。为了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必须采取科学的管理和治疗措施。以下是针对这一病症的详细指导。
对于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孕妇,产前保健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于播散性或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未经治疗的患者,应在妊娠早期(6到8周)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以避免病情恶化。病情稳定后再计划怀孕是更为安全的选择。
在病情基本控制后,应继续用药1~1.5年以巩固治疗效果。
对于伴有高热和明显毒性症状的患者,可采用对氨水杨酸与5%葡萄糖液联合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持续1到2个月。病情好转后,再改为联合抗结核药物治疗。
产后需延长休息时间,同时继续进行抗结核治疗。增加营养摄入以增强免疫力,并预防产褥期感染。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孕妇因免疫功能改变,更容易感染或激活潜伏的结核病。及时诊断和科学治疗是降低母婴风险的关键。
妊娠合并肺结核的管理需要多学科协作,科学的治疗方案和周密的护理计划是确保母婴健康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