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孕期检查注意事项
孕妇孕期检查并非次数越多越好,检查需格外注意,要明确检查开始时间并了解相关注意事项。
产前检查时间
产前检查应在怀孕10周内完成,最好在月经推迟两周后去医院。此时可判断是否怀孕,以便更好应对孕期情况,还能避免接触如疫苗等可能影响孕妇的事物。
特殊检查项目
- 羊膜穿刺术:不鼓励每位孕妇都做,这是侵入性检查,堕胎率约为1/100。
- B超检查:过量B超可能导致胚胎细胞分裂异常、人脑形成异常、胎儿骨骼发育异常、致畸或死胎,医生一般不提倡在18周内频繁做B超。
常规检查安排
- 尿液检测:尿液能检测身体多种异常,妊娠中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尿液检测,以便尽早发现肾脏疾病。
- 胎儿心率监测:从怀孕第37周开始,准妈妈需每周进行胎儿心率监测,确定胎儿是否缺氧。
选择医生
准妈妈要选择合适的妇科医生,可询问其是否为产科医生或产科专家,专家接受过妇产科完整培训,能让孕妇更放心。
总之,孕妇孕期检查要合理安排时间和项目,选择合适医生,以保障孕期健康。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