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婴儿入户办理指南
1. 入户条件
婴儿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 所需材料
办理婴儿入户需要以下材料:
- 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若《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若无《出生医学证明》,需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相关证明。
- 婴儿父母的有效证件,包括:
- 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若随父申报出生登记,则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 若婴儿父母为驻京部队现役军人,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3. 办理机构
办理地点为拟入户街道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5. 注意事项
-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
- 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请提前联系确认。
总结
北京市婴儿入户手续简便快捷,准备齐全的材料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建议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