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初次检测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应在1至2周后进行复查,并同时检测以下指标:
如果条件允许,还可进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和脱氧核糖核酸聚合酶的检测。
若转氨酶显著升高,应考虑住院治疗;若转氨酶未升高但其他指标异常,应请医生评估病情发展及传染性。必要时可配合医生进行肝活检,以判断肝脏是否存在病理变化。若有病理阳性发现,应按照现症乙型肝炎进行管理。
对于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e抗原双阳性者,每3个月应复查一次。
若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无症状,可每6个月至1年复查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转变为肝炎的风险比普通人群高数倍。
乙肝表面抗原和乙肝e抗原双阳性的女性需特别注意经期卫生,避免经血污染手部或日常生活用品,并防止赤手接触他人的开放性伤口。
已怀孕的女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乙肝病毒指标,其新生儿建议在出生后立即注射乙型肝炎高效价免疫球蛋白(HBIG)和乙肝疫苗,以预防感染。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的个人用品(如食具、牙刷、剃须刀、注射器、穿刺针、针灸针等)应与他人分开使用,避免唾液、血液及其他分泌物污染环境,从而降低感染他人的风险。
单纯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或伴有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阳性者可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但需定期进行医学观察。同时,这类人群不宜参与献血活动,以防止病毒传播。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应遵循科学的检测和管理流程,注意个人防护,定期复查,以降低疾病进展和传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