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学积分入学政策解析
本文详细解析了深圳市中小学积分入学政策,针对非深圳户籍学生和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计算方法进行了说明,旨在帮助家长更好地理解和准备相关材料。
1. 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规则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由两部分组成: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和计生情况积分,两项积分相加为最终有效积分。
1.1 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
-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的,以缴纳工伤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
- 若父母从事经商或企业经营,未缴纳社保的,则以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企业设立时间计算积分(父母需为股东、合伙人或投资人)。
- 若父母中至少一方为深圳户籍,可申请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
- 每满一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积分不设上限。
1.2 计生情况积分
- 独生子女积60分。
- 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
- 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1.3 示例
例如:某学生的父亲累计缴纳社保时间为5年5个月(65个月),社保积分为65分,同时该学生为独生子女,计生积分为60分,因此其最终积分为125分(65分+60分)。
2. 深圳户籍学生积分规则
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依据其家庭在学区内的连续居住时间计算。
2.1 居住时间积分
- 每满一个月积1分,不满一个月的不积分。
- 居住时间起始日期依据提交的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确定:
- 若提交产权证明,以发证日期为准。
- 若提交租赁凭证(合同),以登记备案的落款日期为准。
- 若提交特殊住房证明,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及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入住日期为准。
- 居住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积分不设上限。
2.2 示例
例如:某学生的房产证发证日期为2011年3月20日,到2014年3月31日累计居住时间为36个月,积分为36分;另一学生的租赁备案登记日期为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3月31日累计居住时间为6个月,积分为6分。
总结
深圳市中小学积分入学政策为非深圳户籍和深圳户籍学生提供了不同的积分计算方式,家长需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材料,以确保积分的准确计算。
参考来源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