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详细介绍了长沙市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的相关规定,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内容。
以下人员需按照规定办理暂住登记或居住证:
申请居住证需准备以下材料:
暂住登记由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 情形 | 责任主体 | 登记时间 |
|---|---|---|
| 流动人口租住房屋 | 房屋出租人 | 流动人口入住时 |
| 用人单位提供住所 | 用人单位 | 流动人口受聘时 |
| 学校提供住宿 | 学校 | 流动人口入学时 |
| 救助机构提供住宿 | 救助机构 | 流动人口入住时 |
| 其他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 | 提供住所的单位或个人 | 流动人口入住时 |
| 宾馆、酒店等旅馆住宿 | 旅馆经营者 | 按国家旅馆业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
流动人口也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受理单位申报暂住登记。
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已办理暂住登记。
暂住登记责任人需在登记核准后的三日内,将流动人口身份信息报送至相关受理单位。
长沙市流动人口需按照规定办理暂住登记或居住证,以确保合法居住和享受相关权益。
本文内容参考自长沙市政府官方网站,具体信息可访问:长沙市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