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所需材料介绍
在婚姻关系中,当夫妻选择结束婚姻时,即便选择方便快捷的协议离婚,也需履行相应手续。那么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什么材料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登记离婚申请书时,需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 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 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 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 离婚协议书;
- 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 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了解这些材料要求,能让离婚登记办理过程更加顺利。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