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其子女的户口登记需遵循相关政策和流程。以下内容详细说明了新生婴儿及历年出生人员的户口登记要求,以及政策内外生育的处理方式。
针对新生婴儿的户口登记,政策规定如下:
对于历年出生但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人员,政策规定如下:
| 时间节点 | 相关政策 |
|---|---|
| 1998年7月22日及之前 | 出生人员户口需随母亲登记。 |
| 1998年7月23日及之后 | 出生人员户口可随父或随母,由父母自愿选择。 |
政策内生育: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行为,无需额外处理即可办理户口登记。
政策外生育:指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行为,需父母接受相关处理(如缴纳社会抚养费等)后方可办理户口登记。
新生及历年出生人员的户口登记需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父母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按要求办理,以确保子女的户籍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