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为番禺区积分入学申请者提供清晰的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南,帮助申请人更高效地完成积分入学相关流程。以下内容涵盖积分项目、所需材料、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积分入学政策适用于非广州市户籍的申请人及其配偶。积分监护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本表所列项目参与积分。若监护人配偶同为非广州市户籍,且在番禺区居住和就业,可共同参与除“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外的其他项目积分,积分结果可累积至最高得分。
此项为必备项目,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需复印并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签名确认。若申请人仅有一个子女,且未进行结扎手术,可省略相关材料。
此项为必备项目,需提供有效的居(暂)住证或办理回执。积分由区流管部门审核,无需额外提交材料,系统会根据身份证号自动核查居住年限。
此项为必备项目,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到人社劳动部门审核。
此项为必备项目,仅对积分监护人在广州市购买社保的部分积分。申请人需提前打印社保缴费清单和完税清单,并提交至社保部门审核。
申请人需提前到人才交流中心或技能鉴定部门提交材料。若一方积分已达到最高分,另一方可无需重复审核。
申请人需提供近五年的完税证明,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复印件。
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并经流管部门核定“星级出租屋”分数。若无备案或自有房产,此项积分为0。
加分项目包括:
| 时间节点 | 事项 |
|---|---|
| 6月14日 | 积分初审结束 |
| 6月17日-28日 | 申诉重审及补充材料提交 |
| 6月29日-7月1日 | 现场确认 |
通过合理规划和准备,申请人可有效提升积分入学的成功率,确保子女顺利入学。
参考来源:番禺区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