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产假规定2017广东 178

最新产假规定2017广东 178

2017年广东省产假政策详细解读

产假是女性职工在工作期间依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自国家实施二胎政策以来,各地区相继调整了产假相关规定。广东省也于2017年对产假政策进行了更新,但仍有部分准妈妈对新规内容不甚了解。以下是2017年广东省最新产假政策的详细解读。

广东省产假时长的具体规定

根据2017年的新规,广东省女职工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况下,其产假时长有所延长。具体如下:

  • 基本产假:顺产的女职工享有98天的基本产假。
  • 奖励假: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额外80天奖励假,使总假期达到178天。
  • 难产假:因难产(如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增加30天假期。
  • 特殊分娩假: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的女职工可额外增加15天假期。
  • 多胞胎假:每多生育1个宝宝,增加15天假期。

流产情况下的假期规定

对于流产的准妈妈,产假天数根据怀孕时间长短而定:

  • 怀孕不足2个月流产:15天假期。
  • 怀孕2个月以上至4个月以下流产:30天假期。
  • 怀孕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45天假期。
  •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或早产不成活:75天假期。

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规定

除生育外,广东省对计划生育相关手术也规定了相应的假期:

  • 取出宫内节育器:2天。
  • 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
  • 输卵管结扎:30天。
  • 输精管结扎:10天。
  • 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 同时进行两种节育手术:假期合并计算。

产假期间的工资与福利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应照常发放。如果公司未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则产假工资由公司全额支付。若产假结束后,女职工因身体原因无法立即返岗,可按公司规定办理病假或事假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若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辞职,则无法享受产假及相关津贴。因此,建议准妈妈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继续工作,以保障自身权益。

重要提示

若女职工因分娩导致死亡,其生育津贴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总结

广东省2017年产假政策的调整为准妈妈提供了更长的休养时间和更完善的保障,充分体现了对女性权益的重视。准妈妈应熟悉相关规定,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来源

本文内容参考自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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