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国家规定2017

产检假国家规定2017

劳动法对产检假的新规定几乎是每个在职场的准妈妈最关心的问题,什么时候可以休产假?产假可以修多久?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新出台的“产假假”有哪些变化吧!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4、产假期间如何发放工资?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