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在暂(居)住地申请护照及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政策指引
根据最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其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以下是具体的申请条件、适用城市及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
一、申请条件
以下人员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相关申请:
- 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
- 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就业人员、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
- 6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
- 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的人员。
二、适用城市
以下城市的居民可按照上述条件就近提交申请:
- 31个主要城市: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
- 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无锡、常州、苏州等。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
- 二代身份证。
- 户口簿。
- 暂(居)住证。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截至申办之日满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
- 就业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就学人员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 配偶、子女需提供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如居住证、暂住证等)。
四、政策背景
该政策旨在方便内地居民在暂(居)住地办理护照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减少因户籍限制带来的不便,同时为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五、注意事项
-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
- 办理时间可能因地区和申请人数有所不同,请合理安排时间。
六、总结
通过该政策,内地居民在暂(居)住地办理护照及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便利性得到了显著提升,体现了政府对流动人口需求的关注和服务的优化。
参考来源
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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