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赴港澳签注的详细指南
根据不同的申请原因,赴港澳签注的办理流程有所不同。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办理流程。以下为详细说明:
1. 团队旅游与个人旅游
(1)签注种类
- 3个月一次签注
- 3个月二次签注
- 1年一次签注
- 1年二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或澳门的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2)所需材料
- 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信息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或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
-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
(3)注意事项
- 团队旅游需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并随团出入港澳地区。
- 如为北京市居民持外地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需已在北京市局出入境办理过赴港澳签注后方可申请加急。
2. 逗留签注
(1)受理范围
经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港澳地区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2)签注种类
- 多次签注,首次进入港澳时间和签注有效期根据港澳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 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批准的最长有效期签发。
- 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最长不超过1年。
- 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最长不超过2年。
-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3)所需材料
- 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变更证明(如适用)。
-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
- 赴香港:需提供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 赴澳门就学:需提供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 赴澳门就业:需提供澳门治安警察局或劳工事务局出具的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 其他事由
(1)受理范围
- 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港澳。
- 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2)签注种类
- 3个月一次签注
- 3个月二次签注
- 1年一次签注
- 1年二次签注
每次在港澳的停留时间不超过14天。
(3)所需材料
- 北京市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相关变更证明(如适用)。
-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
- 因特殊事由申请:需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在澳门就学、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需提供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附加信息
在香港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随行亲属如需临时赴澳门,可通过香港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3个月一次的赴澳门个人旅游签注。
结论
根据不同的申请原因,准备相应的材料并遵循流程,可顺利办理赴港澳签注。
参考来源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