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准生证办理指南
二胎准生证是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在生育第二个孩子前需要办理的生育许可证明。以下是关于二胎准生证的办理地点、所需材料及具体要求的详细说明。
办理地点
二胎准生证通常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办理。如果夫妻长期居住在男方户籍地并已满一年以上,也可选择在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办理。
申办所需材料
申请二胎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再婚,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和收养情况证明。
- 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下文)。
- 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 夫妻双方的免冠近照各2张。
符合条件的特殊情况及所需证明材料
- 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需通过规定程序进行医学鉴定,鉴定通过后再申报。
- 因不孕(育)症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需提供第一个孩子的收养证明。
-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供双方的独生子女证及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的证明,并由乡级调查确认。
- 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或烈士的独生子女:需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残疾证、荣誉证书等。
- 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需提供解除婚姻关系的相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初婚证明、丧偶证明及未生育证明。
- 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过的:需提供丧偶方的死亡证明、生育二孩证明、二孩准生证及另一方未生育证明。
-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子女为病残儿:需提供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相关证明(离婚证及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丧偶证明及生育证明,并通过医学鉴定后申报。
- 男方结婚后落户到独女户或双女户家庭的:需提供男方的户籍迁移证(或户口本)及女方的独生子女证明或双女户证明。
- 夫妻一方属非遗传性残疾,失去正常劳动能力的:需提供本人残疾鉴定证明及残疾证。
办理流程
所有材料需以所在乡镇政府或单位的双联函形式上报,并由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提交。
注意事项
提交的所有复印件需经审查与原件一致后,原件将退还申请人。申请人需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结论
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较为严谨,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完整材料并遵循相关程序,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
参考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