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新生婴儿的户口申报遵循“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即父母可以根据意愿选择将新生婴儿的户口登记在父亲或母亲的常住户口所在地。
对于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如果需要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则必须提供相关法律证明文件。例如,需提交法院判决书,明确婴儿由父亲抚养的法律依据。
如果父母在户口迁入本市之前有超计划生育的情况,则其新生婴儿的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这一规定旨在规范户籍管理,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
这些规定的实施有助于规范户籍管理,保障新生婴儿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政策对家庭选择的尊重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新生婴儿的户口申报政策以合法性和公平性为原则,既保障了个体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