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同案犯律师:5人曾串供 称反正是嫖娼

编辑:chenglian | 出处: 腾讯


  舆论战升级

  2013年8月,本刊记者参加了一场律师界对李某某一案的讨论会,会议的主题是讨论李某某案中法律顾问兰和的作为,以及可能对律师行业的影响。会上,律师们分为立场鲜明地支持和反对两派。支持者认为兰和的庭外作为是成功的,他提醒公众本案可能有一个更复杂的背景,社会舆论不再是一边倒地认为李某某绝对有罪。但反对的人认为,法律顾问这样的角色,对案件进行舆论引导,更多是律师的自我炒作,对讲究证据的刑事法庭没什么帮助,更可能对当事人不利。

  不管业界如何褒贬,当兰和在第一次庭前会议出现在法院外时,确实意味着该案舆论战的升级。此前一直没有对舆论做正式回应的梦鸽,要用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来向大众确立自己孩子无罪的观点。一开始,作为这场舆论战站在明处的一方,他们对案件信息披露的界限还是比较谨慎。梦鸽在兰和的推荐下,专门去拜访了律师陈有西。“他们主要向我咨询案情,还有问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边界是什么?应该注意些什么?”陈有西对本刊记者说。但一旦进入舆论的战场,就像进入一个打野拳的赛场,所有边界都容易失控。舆论的相互鼓荡,假消息的相互刺激和坏的示范,很容易加剧当事人的不理智。舆论战是一个表明观点的过程,但确立观点的道路上,却很容易踩踏红线,甚至突破法律边界。

  第一次庭前会议前,李某某的第三任代理律师陈枢和王冉发表了声明,表明了要做无罪辩护的立场。然后,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和博客上都发表了此案涉嫌组织卖淫,有案中案的信息。

  当梦鸽发出对GLOBAL酒吧控告函,并详细披露了她所了解和确信的案情时,这场舆论战就已经开始出现失控的端倪。控告函中有非常详细的案情细节,涉及原被告双方的隐私。薛振源在微博中发了一条:别往自己吃过饭的碗里吐痰。在他担任李某某第二任律师之初,就发布过一封公告,要求社会舆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你不能去做自己指责过的事情。”他对本刊记者说。

  这次升级的舆论战,还让李某某和其他被告人走得更远。当梦鸽,法律顾问在媒体上和被告代理律师,酒吧方面相互指责,掀起一波又一波攻防战时,有其他被告的父母找到了自己的律师,担心疯狂的舆论会将未成年孩子的个人信息泄露,他们更重要的担心是李家的舆论战“会为同案带来不好的后果”。“对李某某来说,他表明了无罪辩护的立场,舆论战可能他们有些扳回来的分,但对准备认罪的被告来说,舆论战会带来负面效应。”其中一位被告人的律师对本刊记者说,“他们的行为会使舆论影响加剧,或者说恶劣影响严重加剧。对于案件本身的正面和一个主流的声音来说,这是一个加剧对抗的行为。既加剧和法律的对抗,表面上来说也是对被害人的对抗。”他认为舆论战的后果是使“同案受连累了,因为你造成的后果是使它影响更大,可能会判得更重一些。比方说,如果真认罪了、悔罪了,年龄又小,本来有一两个人可能判缓刑,但是被放到放大镜下边,社会每个人都在盯着,可能法庭就不敢这么判了。因为一直有各种传言说这几家背景多厉害多厉害,如果判罚不够有力,是不是又可能引起新一轮的社会舆论的波澜呢?”

  但梦鸽已经坚定地选择了无罪辩护的立场,她要用所有方法来证明自己观点的合理性。在法庭审理的最后一天上午,李某某辩护律师王冉的辩护词居然被发到了网上,而按照规定的顺序,他是在下午才发表法庭辩护。中午律师们在法院里吃简餐时,有人说王冉律师的辩护词已经上网了。“大家开玩笑说,‘你的辩护词已经不值钱了’。王冉不无委屈地说,‘辩护词我只发给了委托人,而且加了水印的’。”一位在现场的人士对本刊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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