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同案犯律师:5人曾串供 称反正是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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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侮辱和被伤害的
被害人杨女士从来没有在公众面前出现过。她像一个隐秘的符号,一会儿成为梦鸽控告函中行为不检、从事不正当行业的成年人;一会儿又是原告方口中在一次偶然机会下遭遇不幸,因此精神遭受重创的不幸女子。在田参军宣布她昏倒住院,并需要封闭治疗前,8月17日,田参军曾发出一条微博:紧急:杨女士被李某某等5人轮奸,身体和心灵都受到很大摧残。案发后,相关责任人非但没有对其进行任何抚慰,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她进行恶意诋毁和诽谤。现在,杨女士学业中断,工作被辞,彻夜难眠,茶饭不思,身体消瘦,精神憔悴,几近崩溃边缘。恳请各位网友切勿泄露她的个人信息,以免将其逼上绝路。
田参军告诉本刊记者:“这条微博是杨女士让我发的。”就在这条微博发布的前一天,网上出现了一篇有关她身份的网帖,不知真假,但内容对她不利。她的身份一度成为梦鸽攻击此案做局嫌疑的起点。田参军一直强调她确实是白领,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同时在大学读成教专业,但一位看过案卷的律师告诉本刊记者,杨女士在对警方的口供中承认,自己闲暇时也会去酒吧做兼职驻场。
但这个身份并不能证明她从事性交易。而且现在“没有证据能证明她有出台的意愿”。一位看过案卷的律师对本刊记者说:“只能证明张伟是想促成这笔交易的,这个证据很充分,他自己都承认。但不是他主动,而是这帮小孩里有人问他,他就想促成这个事儿。他的原话是这样陈述的:‘他们问我杨女士出不出台,我说应该是可以的,我看她好像出过。问多少钱一次,我说大概1000块钱。但出不出得问她。’但那天晚上杨女士确实喝多了,没有证据证明这些小孩跟她谈过。”
“公诉人宣读口供,讲到张伟的证言说他以为杨女士留下来,李某某他们会和她商量好了再去交易,事后没想到是强行的。”李在珂接受采访时还对本刊记者补充了这样的细节,“在去湖北大厦的车上,杨女士说,经理不在了,她要去找经理。然后在电话里,李某某把电话打给张伟,张伟给她做工作,就说明天给她加1000块钱,她可能觉得5个人再加1000也就2000块钱,还是不够,又不直说,就折腾起来了,在这个情况下,李某某动的手。”
这到底是一个蓄意的强奸,还者是蓄意的做局,再或者是一场有误会的嫖娼而演变成为刑事案件,所有当事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答案,而且很难有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统一答案。这个事件发生后,杨女士一直在幕后,但据本刊记者的采访,她至少有过两次比较强烈的情感表示。一次是请田参军帮助发这条恳请网友不要泄露其个人信息的微博,还有一次是在李某某的代理律师表示要进行无罪辩护时:“我就觉得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回应了。因为他要做无罪辩护的话,就意味着被告人是无罪的,那么杨女士就不是被害人了,身份角色就会有变化,那就会有卖淫啊、敲诈啊这些说法出来,他们就会有一系列动作。我当时已经预料到了,所以我当时必须当机立断,回击一次,很坚决、彻底地反驳回去。这也是被害人的一个强烈的愿望。她一直都在关注这些信息。如果你逐字推敲我微博发的声明的话,你会发现总体上看虽然没有问题,但是某些段落、某几句话是和我的专业的表述不协调的。这些话就是被害人的原话,她后来专门强调加进去的。比方被害人说她思考了两天两夜才去报警,如果是我,我肯定不会这么表述——报警不及时啊。但杨女士要表达这个,是因为她要说明她当时的处境很艰难,煎熬了两天。我反复跟她解释过,这些表述可能和专业的水平不协调,但是她强烈要求加进去。那稿子弄到很晚,我写完后传给她看,她修改完再发给我,我跟她说,这些不需要加、不需要改,但是她把我改过的又一一改回来。那个稿子我们改到凌晨两三点,我看她很坚决地要求加进去,没办法沟通,后来就加进去了。”
在庭审的最后一天,年纪最小的被告小魏在庭上向被害人道歉。这个孩子身高不到1.6米,脸上还有明显的稚气。“他说,我真诚地向被害人道歉,不管她能不能听到……”“听到他这么说,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小魏的辩护律师胡娟对本刊记者说,“作为小魏的辩护律师,不由得引发我在法规之外更为深层的思考:这个案件再次提醒我们,未成年人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也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全社会都必须高度关注和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为了给小魏做辩护,我调看相关事件录像的时候,特别关注小魏的神情,他对正在发生的事情,一直是那样的茫然和不知所措,只是跟在一群他认为可信赖的大哥哥后面。”一位看过录像的人士也向本刊记者提到这个问题,尤其是在金鼎轩打架的那场录像,当几个大孩子抡起椅子要大打一场时,“我看录像显示,最小的那个小孩一动不动地站在旁边。后来他解释说,他们让我别动”。
当成年人在罪与非罪之间争论、博弈、权衡、选择时,这些孩子可能还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和家庭进入了这样一个漩涡。梦鸽公布李某某在看守所写的书信内容:“妈妈,我现在知道18岁前为什么需要监护人,因为我们的心智不全,我们分不清善恶,分不清准确的是非。在我的这件事情上我清楚认识到我错了,因为我做了一件自己并不是真的做了的事情,因为我的本意是和同学们在一起聚会一下。”
“这5个人基本上都认为自己是嫖娼,所以事后他们也没逃避,也没当回事儿,他们都认为这就是嫖娼。在嫖娼过程中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但也无非是这女的想多要点钱,没有上升到确实构成强奸的地步。他们在被抓之前串过一次供,因为那边老说要报案,他们就在一块儿专门聚了一次说这事儿。李某某就说,反正就是嫖娼,谈好了,给钱了。脸上的伤我们不知道,她自己摔的。要统一口径。”一位被告的代理律师告诉本刊记者。
回到那个夜晚,在地下车库中张伟曾和李某某等几人有过短暂的交谈,但具体内容仍然模糊不清。一群醉酒,且涉世不深的年轻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谈成一笔地下行业的交易。即便是那个被认为有促成交易意图的张伟,也不过只是个21岁的年轻人,还在一所大专读书,同时在酒吧兼职。一位见过他的媒体记者告诉本刊记者:“他的样子也就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