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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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近日被执行死刑
法院认为,鲍某某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又构成猥亵儿童罪。鲍某某投案后供述了猥亵幼女的主要罪行,其所犯猥亵儿童罪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其所犯强奸罪不构成自首,依法不能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鲍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鲍某某已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点评必须严惩不能手软
最高法刑一庭副庭长薛淑兰表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分子,必须严惩,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绝不能手软。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认为,最高法发布这个指导案例非常及时。他认为,刑法之所以规定奸淫幼女以强奸罪论处,目的是为了保护幼女的身心健康,而且应该也必须受到特别的保护,这是司法应该向整个社会清晰传达的信息。所以,如果对幼女进行性侵害,包括猥亵,一定要接受严厉的刑事处罚,以震慑整个社会,更好地保护幼女的安全。
同时,佟丽华特别提示家长,要多跟孩子沟通,提示他们注意保护自己。他说,家长一定要有一个意识,当孩子可能受到性侵害的问题,要及时报案,同时要给孩子以宽慰、安抚、鼓励,避免孩子在受到犯罪分子的伤害后,因不敢向家长说,或者承受来自家庭的心理压力,而受到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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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海南万宁市某小学某班班主任发现该班6名学生没来上课。经调查,6名小学生在离校出走期间,曾于5月8日晚与该校校长陈某鹏和冯某松在外开房。
5月28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以犯强奸罪提起公诉。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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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教育”继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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