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受传统教育观念、经济、社会转型、家长和相关机构监护防范意识不高、管理预防措施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国儿童被体罚虐待致伤致残、遭受性侵害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监督指导职能,根据犯罪形势的新特点、新变化,发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鲍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作为典型案例发布,表明当前我国儿童遭受性侵害的犯罪案件已经引起最高法的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实践中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复杂、疑难问题,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公布典型案例、业务培训等途径,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贯彻打击、预防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教育行政、民政管理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协作配合,实现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相衔接;推动更多的社会机构、爱心人士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业,帮助更多的未成年人和家庭免受犯罪的侵害。
从事10多年刑事诉讼工作的北京律协刑事委员会赵运恒说,虽然我国并非判例法,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在同等事实、同等情节、同等后果的案件上,对下级法院具有指导性意义。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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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老师性侵七幼女
被告人鲍某某,1966年出生,是一名小学男教师。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鲍某某以辅导学习、打扫卫生、打乒乓球等名义,先后将7名女学生(第一次受害时只有9岁、10岁)骗至学校器材室、办公室等处,强迫上述7名被害女学生观看淫秽图片和录像,趁机摸弄各被害人胸部、阴部,猥亵各被害人共计数十次;又以此方式,奸淫其中6人共计数十次,并且拍摄该6名被害女学生的裸照或者被奸淫的照片、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