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同因素对父/母一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影响程度
(1)独生子女长期主要由父方/母方携带抚养
独生子女长期主要由父方携带抚养的案件共20件,其中的15件案件中法院均将子女的抚养权判归父亲,占比75%。在该背景下,法院将子女抚养权判归母方的比例明显较低,该部分案件共5件,占比25%。
总结得知,在该背景下法院将子女抚养权判归母方的原因主要为子女尚且年幼随母方生活为宜。
独生子女长期主要由母方携带抚养的案件共79件,其中在77件案件中法院均将子女的抚养权判归母亲,占比97%。在该背景下,法院将子女抚养权判归父亲的案件共2件,占比仅为3%。
(2)法院将仅父方/母方有协助抚养人作为判决时的考虑因素的案件比例
法院将仅父方有协助抚养人这一因素作为判归子女抚养权的考虑因素的案件共4件,占比16%。
存在仅母方有协助抚养人这一影响因素的案件共11件,法院将母方有协助抚养人作为判归子女抚养权时的考虑因素的案件共3件,占比27%。
通过总结得知,只有当父方与母方其他条件相当时,法院才会将该因素作为判归子女抚养权的主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