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深三地中级法院婚姻家庭纠纷(二审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大数据分析报告)

编辑:mmquan

  二、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因素分析

  1、不同类型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情况

  (1)独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情况

  在229件关于独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将子女抚养权判归母亲的案件共169件,占比73.81%,将子女抚养权判归父亲的案件共59件,占比25.76%。此外,存在一例子女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的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若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且均希望抚养子女时,轮流抚养也是另一个可供双方选择的抚养方式。

  总结:子女性别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关系

  在229件关于独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仅存在2例将子女的性别作为判归子女抚养权时的考虑因素。

  在(2014)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253号判决中,法院明确将子女性别作为判归子女抚养权的考虑因素。法院在判决中表示“女儿步入青春期时更需要作为女性的母亲进行引导教育”。而在(2014)穗中法民一终字第3052号判决中,法院同样将子女性别作为判归子女抚养权的考虑因素。法院在判决中表示“女儿年纪尚幼,孩子作为女性在今后成长过程中的特点,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由母亲照顾会更为合适。”


  (2)多子女及胞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多子女并不当然地由父母双方分别抚养

  针对多子女及胞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法院的判决以父母双方分别抚养为主。但依然存在多子女/胞胎子女均判归父/母一方抚养的情形。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5年12月27日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也意味着全国正式进入“二胎时代”。

  通过以上两图可见,2016年以前以及2016年后法院对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纠纷案件的处理具有明显区别。2016年以前,法院将多子女均判归父/母一方抚养的案件占比30%;而在2016年后,即我国放开二胎后,法院将多子女均判归一方抚养的案件占比75%,比往年高出4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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