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防范于未孕 远离出生缺陷

编辑:zhanglin | 出处: 凤凰

  ● 下述情形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精神方面的疾病,包括精神病、痴呆、愚智等。

  ● 下述情形应延期结婚: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性传播疾病和麻风病尚未治愈的;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正在发病期间的患者;患有生殖器官畸形但可经手术矫正恢复功能的;上述患者均应先治疗,病愈后再结婚。


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 下述情形结婚后不宜生育:患有严重遗传病,也就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于这部分患者,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 孕前优生咨询:主要是向待孕夫妇就最佳生育年龄、最佳受孕季节以及最佳孕前准备等问题进行咨询指导。

  ● 最佳生育年龄:过早生育(20岁以下),流产、早产、胎儿畸形发生率相对较高,过晚生育(35岁以后)则先天愚型等发生率增高。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4~29岁。

  ● 最佳受孕季节: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和条件确定,选择具有充足的蔬菜、水果和良好日照的季节受孕。

  ● 孕前准备。包括身体,心理准备,养成良好的饮食起居习惯,避开不利的受孕时机等。

  ● 在患有某些疾病的情况下不宜受孕。如夫妻中有患急性传染病或高热性疾病的;女方患过心、肝、肾疾病,功能尚未回复正常的;长期服用药物或由于职业原因接触过某些有害化学物质,现尚未消除药物和化学物质影响的;女方患有某些良性肿瘤者;孕前饮酒与吸烟者。

  4、高危人群指导

  高危人群指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主要包括:夫妇双方或家系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遗传病患儿、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儿的夫妇,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备孕的女性,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男女。

  5、孕前实验室筛查

  对一般人群主要筛查风疹病毒和巨细胞病毒的IgG抗体。对于特定人群根据情况进行弓形体、单纯疱疹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的实验室筛查。

  6、均衡营养

  均衡营养、合理膳食是胎儿健康发育的必要条件。因此,缺乏叶酸、碘、铁、钙等营养素及微量元素的女性,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科学地补充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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