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规定2017江苏

产假规定2017江苏

2017年江苏省产假及相关假期规定

产假是国家为保障女性分娩前后的权益而规定的特殊休假时间,其规定会因国情和地方情况有所不同。下面来了解2017年江苏省的产假及相关假期规定。

新条例福利

根据新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相较于之前的修正案草案,新计生条例带来诸多福利。小夫妻合理选择休假日期,婚假和产假都可延长,女方生育孩子不止能休128天,最多可休149天。

婚假规定

《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即正常婚假为13天。

产假及护理假规定

“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也就是说,江苏女方正常产假可休128天,男方正常护理假15天。

补充条款

《条例》增加了对婚假和产假规定的补充条款:“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这意味着,婚假、产假或护理假与国家法定休假日重合时,可继续休假以补回法定休假日。

综上所述,2017年江苏省的产假及相关假期规定为夫妻双方提供了较为优厚的福利,有助于女性安心养胎,保障生育权益。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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