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初期不宜食用的肉类
不少准妈妈在怀孕初期会面临饮食建议的冲突,营养书刊建议孕妇饮食宜清淡,而家中长辈可能会建议炖肉汤补身子。肉类虽为食谱中不可或缺的原料,但孕妇初期有些肉并不适宜食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 螃蟹:属性寒凉且有活血化瘀作用,大量食用易导致流产。《别录》记载“蟹爪主破胞堕胎”,《本草纲目》也提及“堕生胎,下死胎”,因此孕妇孕期切勿食用。
- 甲鱼:富含蛋白质,有通血络和活血功效,但对孕妇而言是“杀胎圣手”。胎儿在子宫内成长,甲鱼可能破坏或抑制其生长,易造成流产或胎儿成长不全。
- 动物肝脏:英国研究表明,怀孕妇女应尽量少吃,最好不吃猪肝等动物肝脏,以降低胎儿患先天性缺陷的风险。
- 兔肉:中医认为兔肉性凉,能凉血活血,易损人阳气,孕妇忌食。清代食医王孟英在《随息居饮食谱》中提到“兔肉甘冷,凉血,多食损元阳,孕妇尤忌”。
- 麻雀肉:中医认为雀能壮阳、兴阳事。《饮食须知》指出“妊妇食雀肉饮酒,令子多淫。多食雀脑,动胎气,令子雀目”,所以孕妈妈忌多食雀肉与雀脑。
- 蛙肉:根据前人经验,孕妈妈不宜多吃。清代食医王孟英在《随息居饮食谱》中指出“多食助湿、生热,孕妇最忌”。
- 海马:适宜孕妈妈临产之前或难产之际食用,正常怀孕期间不宜服食,因其有活血堕胎作用。《本草纲目》记载“海马,难产多用之”,《本草纲目拾遗》也说“海龙功倍海马,催生尤捷效”,非临产或难产时切勿服食。
- 鳗鲡:俗称白鳝,性平味甘,能补虚弱,是高蛋白、高脂肪食物。宋代医家认为鳗鲡鱼会动风,清代食医王士雄认为多食助热发病。《随息居饮食谱》指出孕妈妈忌之,因其可能肥腻生痰、助热动风,有损胎气。
总之,部分肉类可能导致流产或伤及胎气。孕妇吃肉要选择煮熟、新鲜的,且不可过量。为了婴儿健康,孕妇需格外注意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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