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所育”,谁来育?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探讨一种新的专业是否应该设立,就要研究这个专业培养人才的标准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们做了一些文献的工作。首先大家现在看到的是,美国至晚从1979年就开始关注儿童教育的立法问题,一直持续到奥巴马新政时期不断推出关于儿童教育的一些立法。大家看到PPT右边最下部密集的立法是0-3岁的立法,是09年开始的,也是从世界早发大会以后,各界都纷纷知道出生头一千天多么重要,0-3岁多么重要,美国也有这样的过程。美国最新的报告指出,在0-3岁当中教师队伍非常重要,没有一个优质的教师队伍很难确保给儿童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因此他们现在也注重关于0-3岁阶段教师的立法。

  例如,NAEYC是美国早期教育领域的一个权威机构,是第三方团体。他们为美国的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分别制定培养标准。通读标准可以发现他们对幼儿教师有这么几个维度的要求。第一个是儿童发展的知识,这对于专业人士来讲非常根本。其次,和3-6岁幼儿教育不一样的地方在于0-3阶段教师与孩子的家庭和所在社区的合作非常密切。再次,要掌握对儿童发展进行回应和评估的能力和工具。还有0-3岁阶段和3-6岁阶段学前教育中对于教学方法和养育策略跟小学、中学都非常不一样。另外就是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刚才像我们瞿老师说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上海的标准对实践经验也有一个很强的要求,至少有六年的经验才能进入这个行业。

  我们再看一下英国,英国至晚从1998年就对0-3岁阶段的教育养育专业开始立法,同时对早教师资也做了一些新的规定,尤其是最近2014年推出了全新的师资标准。大家在这个师资标准里头也发现我们在右边画这样一个图。英国的幼儿教育以EYFS(Early Years Foundation Stage Statutory Framework)为基础框架,进行了一系列相应的规范设计和政策安排,包括幼儿教育师资的能力说明、准入资格、培训要求等。大家也看到教师标准第一方面也是掌握儿童发展的基本知识,其次他们特别强调评估是幼儿发展支持的重要途径,此外他们对于学前教育和0-3岁的有效丰富的实践也非常关注,还有儿童的福利和健康、安全,最后还是要跟其他的专业人士合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