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庭审后曾对子哭喊:妈妈绝不放弃你

编辑:chenglian | 出处: 新浪


  孤独的无罪辩护

  8月2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槌的敲击声宣告了这宗强奸案的开审,梦鸽救子也由此进入了总攻。

  由于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李某某在内的4人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庭不公开审理此案,上百名媒体记者被拒之门外。

  梦鸽以监护人的身份入庭。

  这位母亲以及她的律师团队在被告人的方阵中显得较为孤单,因为只有李某某以及他的辩护律师做出了无罪辩护,其余4名被告的辩护人均作了有罪辩护,3名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当庭道歉,并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明确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多名被告做出了对李某某不利的供词,被告魏某某的律师李在珂甚至提出法庭应该对这宗强奸案划分主从犯。这让梦鸽怒不可遏,当庭与李在珂发生了冲突。

  由于是不公开审理,庭后经由各种途径传递出来的消息显得有些零散而不完整。

  北京海淀区检察院指控,2013年2月17日5时许,被告人李某某等5人在海淀区某酒吧包间内与被害人杨某某饮酒后,将其强行带至某大厦房间内,以暴力殴打手段先后强行与杨某某发生性关系,并造成其左眼上睑、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左颞部及左颧部片状皮下出血等轻微伤情。检察院认为,李某某等5人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且系轮奸,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同时提请法庭注意,本案中4名被告人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一名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系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为预先张扬,对李某某的无罪辩护,人们并不感到意外,只是,梦鸽聘请的律师陈枢、王冉并没有出示“颠覆性”的证据。

  李某某当庭否认自己曾殴打并性侵受害人。这名16岁的少年称自己并未与杨女士发生性关系,进入宾馆房间后,是受害人自己把衣服脱了,躺在靠近厕所的床上,而他当时坐在靠窗户的椅子上玩手机,同伴说让他先来,他说不来,后来玩手机玩睡着了。

  案发至今,李某某的角色几度转换,从“强奸”到“嫖娼”再到现在的“没嫖成睡着鸟”。对于翻供,李某某称是因为遭受了公安的逼供、诱供,有30多个小时不让他睡觉,对方威胁自己不承认就判十年,“这辈子你就完了”。而对于在口供上签字,李某某表示自己不签会被认为态度不好,会被重判,所以就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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