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者律师:【李天一案新律师:媒体有义务爱护老艺术家】日前该案两位新律师发布声明:“媒体等不仅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上个律师觉得他妈的逼要求太高,干不了;现在来了两个律师,勉强能满足他妈的逼,干得了!
@清纯的妞妞:李天一律师通过其博客公开声明:“媒体等不仅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对此我们不要苛责律师,不得不承认不少律师向来是看菜下饭的。我们倒是担心梦鸽女士如此护犊,到后来不要被自己的儿子咬掉自己的乳头。
@陳彦立V:李某某的新律师:媒体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PS:艺术家也有义务管好子女。养不教,父之过。某某律师,你回去读下三字经吧!
@紅髮陳Sir:打脸补充一点:媒体没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相对于劳动人民,我们所谓的老艺术家不仅享有极高的物质待遇,甚至还有军衔,从这一点上,人民没有亏待你们。而你们却教子无方,对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竟然还敢要求被爱护,人不能没脸没皮!
@戴剑:李天一新律师表态,将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声称媒体有义务爱护老艺术家。 ——KAO,这厮在挑战我的“三套语系”理论的底线啊!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