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常回家看看”就像要求婚后夫妻生活和
编辑:南岭雪 出处: 妈妈网
没有嘘寒问暖,没有儿孙绕膝,老人为让儿女常回家看看,不得不走上公堂。但苦于无法可依,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伤透脑筋。而随着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实施,儿女若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媒体声音

  @长江时评 :亲情,需要法律强制吗?一言以蔽之,“常回家看看”被写入了新修订的老年法,与其说是欣慰,毋宁说是尴尬。亲情归于自然,孝敬发自内心。作为道德规范,儿女应该常回家看看父母。同时,身为儿女,更多的也是身不由己,为生活累,为培养子女忙。只要有孝心,哪怕你一个问候的电话也会让老人感到欣慰。


  @中国青年网 :“常回家看看”入法能解老人的寂寞吗?现实生活中年轻人也有很多现实的无奈,他们有孝心,有时却难以如愿。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仍时时在上演。这也提醒我们,尽孝不要只装在心理,还要有行动,要让老人感觉得到,不要让老人太过孤独寂寞。

  @新华网:在户籍制度尚未及时转身的当今社会,“家”是动辄就千百公里外的一个港湾。而如果城市的这头不能让我们的父母顺利“进城”、而老家的那头又不能以广阔的发展空间吸引子女“返乡”,那么,真要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大多条款,基本上仍是“难于上青天”。

  @网易评论“不常看望老人属违法”说易行难。远在他乡的农民工,如果依法回家,那么全年的收入估计捐给铁老大都不够。也有大城市中的蚁族和白领,蜗居难求、生活困窘,只能长叹有心无力。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过,从媒体的调查可以看出,“孝一孝”的勒令,让很多公众只能“笑一笑”。

  @南方都市报:【“常回家看看”入法 怎样叫“常”怎么算“看”】怎样叫“常”?一周一次?一月一次?还是半年一次?“看看”该怎么看?带钱还是带水果、营养品,还什么都不带,回来一圈扭头就走?如果一周一次,那是不是说全国很多在外打工的孩子都违法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人民日报:【人民微评:明天起,常回家看看老人吧】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正式施行,不常看望老人将违法。孝道入法是为了唤醒人们对老人的真情,不要因为工作繁忙就忘了生我养我的父母,更不要徒留“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恨。最美桑榆景、人间重晚晴,每个人都会老去,爱迟暮老人,就是爱将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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