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常回家看看”就像要求婚后夫妻生活和
编辑:南岭雪 出处: 妈妈网
没有嘘寒问暖,没有儿孙绕膝,老人为让儿女常回家看看,不得不走上公堂。但苦于无法可依,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也伤透脑筋。而随着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实施,儿女若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名人声音

  @台味网CEO陈木周:之085:昨晚焦点访谈报道安徽一保健讲座吸引大批老年人,拥有多项头衔的“李大师”轻松地将进价五六十元的胶囊以2980元的天价售给老人。 很多老年人自己住,缺少药理知识,三高在老年人中像感冒一样普遍,今日"常回家看看"入法,基本的孝顺居然用法律来约束,这才是我们更应思考到的问题

  @一方贝贝头:出发点是好的!可用武力解决原本的道德问题,似乎?

  @杜森:子女“常回家看看”今日起入法。惭愧呀,经常“犯法”。

  @刘戈:我觉得中国法律既然规定子女必须常回家看看,照此逻辑下一步法律应该规定夫妻性生活的频率。
  @澧浦派出所: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正式施行,第十八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蜀黍警示:“经常”有多长?亲情来丈量;“问候”有多深,良心来区分;入法不触法,道德将门把。关爱老人,就是关爱自己的将来!

  @543社工: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今天,你回家了没?

  @唐山王宝民:亲情上升到刑法高度,这才叫真的以恶制恶,起不到任务实质作用。不想回家的你逼他回去,回去也是给老年人添堵,真想着老人的恐怕也被社会和生存压力束缚住,法律尚且不能自律何以去管家事,实则越管越乱! “常回家看看”入法 法官称不履行判决可追刑责。

  @郝鵬斐:有些问题不是立法就能解决的,道德建立是长期的。

  @汉秦教育:新《老年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了法律,换言之,不常回家看看将违法。那么如果子女真的不常回家看看,后果会怎样?我们姑且给出两种判决结果:罚金和拘留。那么无论是二者当中的哪一个,于父母都是无益的。这样的两难境地,只会徒增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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