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孕妈:看我们如何帮自己争取保健时间

编辑:wumeiwan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产检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地方性法定针对这一法规还有更明确的规定,例如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放假做产检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加点,其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妊娠期间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有额定工作量的,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规定,怀孕女职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按出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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