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胎教对孕妇甚至是胎儿是否有用,究竟有多大的用处,需要一个科学的论证。丁宗一教授指出,一个科学的、严谨的论证过程首先要经过设计实验,然后找出处理数据的统计学方法,最后明确它所验证的因果关系。
从80年代初提出胎教至今,已有20多年,但这期间,所谓的一些胎教的专家很多只是通过没有严格设计的观察得出结论,没有合格的研究报告,也没有在国家权威医学杂志上以论著的形式发表。这样看到的效果并不足以证明那就是真正存在的现象。这里必须经过严格的因果关系论证。也就是说,别人(包括世界不同地区的研究人员)再重复你介绍的方法时,也同样获取了类似的数据,它所呈现的那些规律要经受时间、空间的考验。
丁宗一说,一般来讲,医学中的理论、技术和药品,要用于人类,首先必须经过动物实验,在没有问题的基础上,再进行临床的3期验证,证明有无毒副作用,最后才可能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和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没有经过这样一个严格的过程而直接用于人,也是违反医师道德法则的。
丁宗一指出,研究胎教的人所介绍的国外材料大多没有具体文献,他们的宣传材料中往往用“国外有资料表明”的字样一带而过。事实上,严肃科学研究的结果,必须在国际或国内权威学术杂志以论著形式发表,才可被引用。其用来论证的数据应该有严格的定义和解释。
进行音乐胎教,所选取乐曲的入选标准是什么?音量应该是多大?进行抚摸胎教,所用的抚摸的力度又是多大?这些都应有一个明确的、可度量、可重复的数据。有些胎教专家指出,音乐胎教的音量和抚摸胎教的力度应该是适中的,那么,这个适中又应该如何去衡量?其正常值是多少?是怎样制定的?何时颁布的?是按某一年龄孩子的标准?还是成人的标准?
丁宗一还指出,目前从事胎教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人大多是妇产科的临床医生,按照我国医师法规定,行医者必须是职业医师,他所采用的方法要经过科学的论证。但实际上,现在从事胎教的人并没有胎教的医师执照。如果将胎教归于妇产科,妇产科里是否包括胎教的技术呢?这都需要科学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