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假延长30天

南京产假延长30天

南京产假延长30天政策介绍

南京,作为一座美丽的城市,当地人民生活安逸幸福。2017年10月27日,南京市发布新政策,将产假延长30天,这让众多孕产妇欣喜不已。

政策出台相关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第321号)于2017年10月27日经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0月30 - 11月1日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对本市现行有效的107件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其中29件废止,其余修改。

产假及相关假期规定修改内容

  •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被修改,明确了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规定。
  • 婚假: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 产假: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
  • 护理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 待遇: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

南京市政府还公布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本市现行有效的342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两项决定均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政策影响

自2017年12月1日起,南京市户籍的孕产妇可享受更长产假,延长达30天,在规定之后生产的孕产妇能享受这一福利。

综上所述,南京此次产假延长政策及相关假期规定的修改,明确了市民休婚假和产假的待遇,为孕产妇及其家庭带来了更多福利。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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