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线电缆协会相关介绍
一、协会诞生背景
电线电缆在现代社会极为常见,几乎每家每户都有需求。随着社会发展,电线电缆生产厂家众多,但市场存在部分厂家投机取巧、生产劣质产品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因此需要行业规范,中国电线电缆协会应运而生。
二、协会简介
中国电线电缆协会是服务于电线电缆行业的专业性组织,于2004年4月1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HONGKONG)合法注册,英文名称为China Wire & Cabl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CWCA。其宗旨是立足于中国,团结全球电线电缆行业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通过行业协调和服务,维护行业全局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壮大和持续发展。
三、协会职责
- 拥有高素质专家队伍,为电线电缆企业提供专业性服务保障。
- 定期免费为中、小型电线电缆企业培训技术人员和质量检测技术。
- 协助企业申请国内外电线电缆所涉及的产品认证。
- 根据企业和会员要求组织学术会议和论坛。
四、协会章程
(一)总则
- 协会名称:中国电线电缆协会,英文名称China Wire & Cabl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WCA。
- 协会性质:是中国从事电线电缆产品生产、科研、检测、经营及相关单位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国性、非赢利性社会团体组织。
- 协会宗旨:立足于中国,团结世界电线电缆行业组织单位,通过行业协调和服务,维护行业全局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壮大。
(二)业务范围
- 协调和规范行业内企业竞争行为,打击非法竞争,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共同利益。
- 组织编辑、出版、发行专业性报刊,宣传行业发展情况,推荐行业知名企业和品牌。
- 组织举办国际、国内展览会,开发专业市场,参与市场建设。
- 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政策及法规培训,指导、协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 发展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关系,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代表行业参加国际行业相关组织和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 为政府和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电线电缆行业技术、市场预测、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与咨询。
- 当好会员单位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传达行业最新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收集并反馈会员企业对政府的意见、建议和请求。
- 为会员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有偿服务项目可适当优惠。
- 协调协会与电线电缆产品所需材料、设备、使用及其他相关协会的关系,协调电线电缆制造、材料、设备及其他相关企业的关系,推进新产品、新技术发展。
- 对本行业执行标准制订和修订提出合理建议。
- 做好每年的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包括全国电线电缆产品年度总产值、各企业年度产值、各类产品生产数量及产值。
- 开展其他有益于本行业的活动。
- 承担政法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
(三)会员
- 会员类型: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在中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从事电线电缆、电缆设备、电缆材料的生产企业、科研、检测、营销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加入。
- 入会条件:单位会员需拥有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遵纪守法且无不良纪录、在政府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个人会员需拥有协会章程、自愿申请、遵纪守法、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入会程序:向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按入会条件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 会员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协会各项活动;获得协会服务优先权,享有技术、信息和资料;对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要求协会维护合法权益。
- 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执行协会协议;接受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支持协会工作;向协会反应行业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团结、诚信、自律,维护协会声誉;按规定交纳会费。
- 退会及除名规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并交还《会员证》,无故不履行义务且警告无效,协会有权终止会员资格;严重违反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组织机构
- 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须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每届二年,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超1年。
-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工作,对其负责。职权包括执行决议、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等、筹备召开大会、报告工作财务状况、决定会员吸收或除名等。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通讯召开。
-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闭会期间行使部分理事会职权,对理事会负责。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特殊情况可通讯召开。
- 主要负责人条件: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需响应国家政策、政治素质好、在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最高任职年龄不超70周岁、身体健康、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任职规定包括超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任期最长不超两届,特殊情况延长任期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可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但不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
- 理事长职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检查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秘书处工作;代表协会签署重要文件;闭会期间主持理事长办公会议。
- 秘书长职权: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机构工作;提名副秘书长及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处理日常事务。
(五)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 经费来源:会费(单位会员可在港币1900元/每年、美元300元/每年、人民币2000元/每年中任选;个人会员可在港币480元/每年、美元70元/每年、人民币500元/每年中任选)、捐赠、政府资助、活动或服务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 会费收取: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收取。
- 经费使用:用于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 财务制度:建立严格财务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配备专业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调动或离职时办清交接手续。
- 资产保护:资产不得被侵占、私分和挪用。
- 人员待遇: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章程修改程序
对章程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后的章程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七)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务处理
- 终止决议:完成宗旨、自行解散、分立或合并等原因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 清算:终止前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 注销: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终止。
- 剩余财产处理:解散或注销时剩余财产归属协会主管单位并由其确定去向。
(八)附则
- 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
- 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综上所述,中国电线电缆协会在规范电线电缆行业、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章程对协会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