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解析

探视权概述

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感情生活的结束,但如果双方育有孩子,围绕孩子的相关事宜仍会有交集。其中,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可能是女方,也可能是男方),拥有与子女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以及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视权的法律规定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看望孩子,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关于探望时间,首先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此外,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权利;当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其探望权利。一般而言,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总结

了解探视权的含义及行使方式十分重要。探视权是在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享有的权利,除非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影响,否则任何人不得阻止其实现。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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