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解析

北京作为高房价、高消费、高竞争力的城市,即便很多人表示“爱不起”,仍有人坚持在此奋斗。产假是各地都应有的福利,北京也不例外。那么,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究竟如何呢?

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关系

一般而言,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表面上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这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若生育女工未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申领及报销手续办理

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办理时,企业应当提交职工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审核结算时间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的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审核结算完毕;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于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总体来看,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有明确标准,该标准尽可能保障了产妇利益,让孕妇不必因生育有所顾虑。产妇作为合法权益拥有者,有权享用相关福利,也有理由进行维权。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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