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定产假多少天

重庆法定产假多少天

2017年重庆婚假、产假及护理假政策调整

2017年,重庆市卫计委、人社局对重庆的婚假、产假和护理假政策做出调整。妈网百科为大家带来相关最新消息。

政策调整详情

  • 婚假调整:2017年4月1日起,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请婚假产假护理假有关规定的通知》,婚假从以前的5日调整为15日。
  • 产假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增加产假30日。2017年1月1日前,女职工生育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619号)和原《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产假和晚育假,不再休增加的产假;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按照修订后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增加产假三十日。
  • 护理假调整:2017年4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给予护理假十五日。

假期使用原则

按照规定所休的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假期,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单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产假期间相关待遇

  1. 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2. 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3. 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4. 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综上所述,2017年重庆在婚假、产假及护理假政策上有明确调整,且对产假期间待遇也有相应规定。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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