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材料2017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2017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解

生育保险是五险一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参保女性在生育期间提供经济保障。根据规定,生育保险缴满五个月后,女性在生育时的相关费用可以申请报销。然而,许多参保人在实际报销过程中可能会因材料准备不全而遇到困难。以下内容详细说明了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以帮助参保人顺利完成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 《结婚证》: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
  • 《出生医学证明》: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
  • 《生育服务证》:提供原件一份(外地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生产地的生育服务证,若无法提供,则需提供外地正规生育服务证),以及复印件两份。
  • 《医疗蓝本》: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
  • 医院单据:提供所有医院开具的单据原件。
  • 《诊断证明书》:提供医院开具的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
  • 《生育报销审批表》:提供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生育报销汇总表》: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生表一》:提供两份,需男方和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 《生表二》:提供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的材料

1. 未办理《就医凭证》且急诊生产

如果未办理《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且急诊生产,或未持有《生育证》,需提供夫妇双方所在街道计生部门的证明。

2. 异地生产

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的参保人,需额外提供以下材料:

  •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或《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

3. 在非定点医院急诊生产

已办理《就医凭证》的参保人若在非定点医院急诊生产,需额外提供:

  • 《就医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4. 特殊情况

对于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特殊情况,需额外提供:

  • 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 市医保中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参保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注意事项

在准备报销材料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尤其是原件和复印件的数量。提前与单位和医保中心沟通,了解具体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而影响报销进度。

结论

生育保险报销是减轻生育经济负担的重要途径,参保人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根据自身情况补充特殊证明,以确保报销顺利进行。

参考来源

本文内容参考自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地方医保中心政策文件。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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